昨天跟我的好朋友耀文去逛夜市,花園夜市真不愧是我們台南最熱鬧的地方,超多人、超多攤位、超多好吃的,不過我們昨天並沒有吃很多只是吃了晚餐逛了一下夜市,倒是我一直在買東西還要麻煩耀文幫我提東西,真是不好意思。


我買的東西全部都是家裡的小孩子還有大人交代要買的東西,果然跟他們說我要去逛夜市的事情是一件錯誤的選擇。


昨天一大早小孩子就吵著要叫我記得買東西回來給他們吃,好險沒有給我開菜單要不然就不只要文昨天拿的那些了。


昨天真是辛苦他了,一方面要注意我走路不要跌倒,一方面被我任性的拉著走,耀文的手真的很大很溫暖,真看不出來他和我一樣是冷底子的人。


但是少話的他讓我有一點尷尬,所以我從上他車子開始就咭哩呱啦的希望他不要嫌我太吵,昨天出去玩我的姊妹還特地幫我化了妝。


不過都是防水的產品而且結果有點太誇張了,於是到了最後我決定把防水又誇張的妝卸掉,後面留一層淡淡的妝。


原本一開始決定是不化妝跟他出去玩的,但是偏偏有人說那樣子是自尋死路會馬上死掛不會讓對方記得妳,總覺得他們的形容有點誇張過頭了,耀文又不是那種只會看外表不看內心的人。


至於我為什麼會有這樣子的結論,應該算是"直覺"吧,跟他講電話、聊天的直覺下。


還好昨天我們兩個都很平安的回到各自的家,我們兩個人也在夜市裡逛得很快樂,下一次換我去桃園找他玩去。


不過希望我哥哥會放我走,當然還有另外一位令人頭痛的也可以放我出去玩,而且只是跟朋友出去玩犯不著這麼擔心,晚上開電話時一堆簡訊一堆的電話直接回了"一句我出去玩,不要管我這麼緊"。


他的回信太過攏長,我直接當作沒看見再一次關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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